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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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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浏览次数:0 日期:2021-09-03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招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特邀调解员:20名。

二、特邀调解员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为22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或政法部门退休人员或退休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4、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5、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系统。

6、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7、政法部门退休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及解聘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情形的。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保障

1、用工方式:非退休人员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退休人员由法院直接聘用。

2、聘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聘期期满后,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3、根据调解工作情况,综合考虑调解员调解的纠纷数量、难易程度发放案件补贴,实行“以案定补”、“一案一补”。

案件补贴具体事宜另行规定。

四、岗位职责

(一)诉讼当事人的接待、咨询等辅助工作;

(二)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及纠纷化解工作;

(三)接受法官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四)认真做好纠纷处理登记、信息录入、文书制作、卷宗扫描归档工作;

(五)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12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jinanbangde.com/)“在线求职”栏目中登记报名,无此流程视为无效报名(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务必填写清楚“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例:“应聘单位”处应填写“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应聘职位”处填写“特邀调解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资料

报名提交成功后,请将资格审查资料于2021年9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bangdezhaopin2008@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按照“报考岗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命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主要有:

(1)《报名表》一份(需粘贴本人近照,详见附件1);

(2)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须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一份;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统一采用线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电话或网站方式通知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侧重于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会通过邮件和网站通知。面试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

(四)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与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及调解工作实务,满分100分。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测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六)体检

对入围人选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资格复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在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inanbangde.com/)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一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天桥区人民法院颁发特邀调解员证书,派遣到天桥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2.聘用的特邀调解员由天桥区人民法院负责调解业务培训。派驻天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接受法院业务指导、日常管理。

3.天桥区人民法院对派驻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聘期届满后可以续聘。

4.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入职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放弃招聘资格、应聘后离职或被辞退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三)所有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均不予退还,由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本次招聘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的人员,应接受现场体温测量

联系人:翟老师      咨询电话:0531-87081655  

附件1:报名表

                               

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