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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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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浏览次数:0 日期:2023-10-26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工作者,一经录用,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数名政务服务工作者

(二)工作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具体工作时间以市局文件要求为准),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工作地点 

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兰陵县会宝路与东升路交汇处)

(四)薪资待遇

薪资:3000-3500 元;

福利:缴纳五险,双节福利,试用期通过后配发工装;

职业规划:完善的岗前培训体系和快速的晋升体制。

二、岗位职责

1.代表相关审批部门履行咨询、接件、转办、告知、出件等职责;

2.依据综合窗口办理事项流程及办理规范要求,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按照接件标准审查资料,对符合标准的,提供接件服务;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资料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并 打印补齐补正通知书;

3.负责综合窗口的材料流转、送达等工作;

4.完成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及项目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二)原则上要求 28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 30周岁;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

(四)形象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工作时间全员在岗;

(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六)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及服务规范,能够提供热情服务、微笑服务;

(七)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设备;

(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复转军人,有计算机、外语、手语特长、接待讲解工作、视频剪辑制作、服务业相关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九)有医疗卫生、农学类、文学类、法律类、环境保护类、土木工程类、工程造价城市规划、水务工程、交通工程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线上+线下)、考察体检、录用等标准化招聘流程选聘人才。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作为附件以邮件名为“兰陵县政务服务工作者+姓名+手机号”形式发送到dgsxhr@163.com邮箱进行报名。

2.咨询电话

0531-81211055(工作日8:30-17:30)

(三)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在网上报名时以附件形式上传,若未按要求提交附件,将取消报名资格:

1.个人简历;

2.近期1寸免冠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笔试

按照投递报名顺序,进行人员筛选,筛选通过的依次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1.根据招聘人数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和任职条件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体检

体检相关事项、标准等要求另行通知。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录用管理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相应岗位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入职报到的,根据公司需要,可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予以补录。

九、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未按要求到岗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配合办理录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报名资料不再退回;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五)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