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转发通知
浏览次数:0 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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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要求,“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本平台2021年度专业科目培训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有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依据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执行)、高技能人才(依据鲁人社字〔2021〕70号文件执行)须按要求完成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逾期不再安排补学。请各单位切实按要求抓好落实。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