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办事指南
浏览次数:0 日期:2017-08-03
办事项目 | 员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
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字〔2007〕64号)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诊疗项目支付范围》的通知 关于贯彻《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条件和范围 | 1、与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3、在生育前已经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含生育当月缴费满12个月)。男员工申领生育补助金待遇的,其配偶生育前至少半年以上处于未从业状态,才能申领待遇。 |
申请材料 | 1.女员工工生育后申领待遇所需材料: --用工单位介绍信;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还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费收据原件及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原件; --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有生育并发症者,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及出院记录。 --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人才派遣协议复印件 --生育前12个月其中任何一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红章) 2.女职工引、流产后申领待遇所需材料: --用工单位介绍信;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未生育者需持《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领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原件; --医疗费收据原件;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须医院病案室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人才派遣协议复印件 --生育前12个月其中任何一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红章)
3.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后申领待遇所需材料: --用工单位介绍信;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手术费收据原件;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病历复印件。 --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人才派遣协议复印件 --生育前12个月其中任何一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红章) 4.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待遇所需材料: --用工单位介绍信; --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未生育者需持《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费收据原件; --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人才派遣协议复印件 --生育前12个月其中任何一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红章) |
办事程序 | 1.接收材料。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的员工或其近亲属按照生育报销材料及时提交到我公司,我公司经办人员会初步检查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送审。我公司经办人员于每月定时到济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送材料,由工伤生育保险处初、复审岗位工作人员按流程规定要求对我公司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 3.结算。工伤生育处对复核无疑义的住院费用进行结算,打印《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由我公司经办人员领回。 4.领取。报销完结后,我公司经办人员会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员工,接到电话通知后,员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前往我公司领取剩余的材料原件及《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 5.待遇支付。生育报销费用会由社保基金管理处直接进行待遇拨付,不会经过我公司。 |
办理时限 | 生育保险材料齐全,即可受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此项业务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87081679 |
咨询电话 | 87081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