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办理指南
浏览次数:0 日期:2017-08-04
办事项目 | 员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
办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
条件和范围 | ——与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济南市存在个人账户的新入职员工 ——与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新单位接收个人账户的离职员工 |
申请材料 | (一)同城转移: 《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二)异地转移:(含电力、济钢、铁路分中心) 1、转往异地: (1)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转移开户证明; (2)我公司出具的《济南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凭证》; (3)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异地转入: 转移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
办事程序 | (一)同城转移办理流程:员工持转入和转出单位同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到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二)转往异地办理流程:员工持我公司出具的《济南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凭证》到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到转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三)异地转入办理流程:员工持开户证明到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到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
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
办理场所 | 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行槐中支行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00-5: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该项业务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87081679 |
咨询电话 | 87081703/87081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