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前基础信息整理办事指南
浏览次数:0 日期:2017-08-03
办事项目 | 临退休员工基础信息整理业务 |
办事依据 | 《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的通知》(鲁社保发[2009]14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基础信息整理工作的通知》(济社险办字 [2009] 8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基础信息整理工作的通知》(济社险办字[2009]22号) 《关于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整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
条件和范围 | 199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在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员工。 |
申请材料 | ——员工档案;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加盖公章); ——报盘文件。 |
办事程序 | 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的主要内容为审核上报材料,对职工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及缴费历史、失业拨付历史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我公司对职工信息进行整理录入 1.1我公司经办人员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整理工作组拷取企业端程序; 1.2 我公司经办人员对符合信息整理条件的职工档案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进行预审;将相关内容录入拷取的企业端程序; 1.3 我公司经办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和要求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审核材料和报盘文件。 2. 社保经办机构信息整理工作组进行审核 2.1 社保经办人员按照审核计划接收我公司报送的审核材料和报盘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清点核对。 符合申报条件的,导入报盘文件,同时出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2.2 审核通过的,社保经办人员打印《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核定表》。审核完毕,填写《审核情况反馈表》; 2.3 通知我公司,凭《受理回执单》退回相关申报材料及《审核情况反馈表》。审核通过的经办机构留存《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并将《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核定表》交由我公司和员工签字。审核未通过的,我公司根据《审核情况反馈表》的要求,补齐材料,重新申报。 3. 我公司及职工对核定信息确认 3.1 参我公司及职工确认《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核定表》信息,我公司盖章、我公司经办人及职工本人签字; 4. 入库归档 社保经办机构对《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核定表》、《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及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
办理时限 | 按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进度,随时跟进,直至入库归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45,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结果 | 员工基本信息入库、归档 |
监督投诉 | 87081679 |
咨询电话 | 87081703/87081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