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度 - 服务制度 - 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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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负责制度

浏览次数:0 日期:2017-08-07

 

标准: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协调处理好所咨询的问题,减少服务对象多跑腿现象。

要求:

一、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责任:

1、对办事人员在业务上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解答办事人员的咨询,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在时限服务的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对不符合规定或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来人做好解释工作。

2、对虽属本单位业务范围的事务,但非本人主管的,能受理的,应先受理,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指派主管人员承办。

3、对非本单位业务范围的工作,应引导办事人员到相关单位办理。后者最先接待者为首问负责人,履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二、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立即办理。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在事项办结后及时告知办事人,并征求办事人对所办事项的意见。

三、对来办事人员询问或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告知所询问事项的管辖部门或单位。

四、首问责任人应言行文明,态度和蔼,禁止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塞责,简单生硬地回绝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