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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 实施方案(试行)

浏览次数:0 日期:2018-09-2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关于实施“泉城双创”人才计划的意见》(济发〔2016〕20号)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线,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全面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四个中心”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立足重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紧缺职业(工种),以素质能力提升为重点、以领军技能人才培养为引领、以激发创新活力为导向、以国际交流合作为突破、以培养载体建设为依托,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政策环境,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助推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实现技能劳动者总量新增2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培养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300名,组织选派50人参与国际交流活动,组建高技能人才创新联合体并支持创新团队10个,重点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重点打造泉城特色首席技师工作站10所。根据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六个项目。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加快推行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在全市选择10所职业院校与50家企业,建立校企双方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体系、共组教师队伍、共建学习环境、共搭管理平台、共享教学资源、共评学生能力、共招学生员工的合作机制,形成集学校课程与工作任务于一体、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于一体、学生身份与员工身份于一体的培养模式,实现校企全面深入合作。鼓励各类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重点打造泉城“金蓝领”培训品牌项目,大力培养300名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2000元/人、5000元/人。

(二)高技能人才国际交流项目

以国际交流合作为突破,有计划地选派优秀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优秀教师,到国(境)内外知名企业、培训机构、院校进修深造,学习考察国(境)内外先进工艺、技术、理念、方法。聘请国(境)外技术专家来我市规模以上企业传艺带徒研修,从国(境)外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聘请职业教育专家来我市职业院校任教;推动、鼓励技师学院、首席技师工作站与发达国家职业院校及职业技能研究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与交流,加强与世界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的对接,探索世界通用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国际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全面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

(三)职业技能竞赛成才项目

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作用,推动开展全市多层次、多门类、多样化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形成以企业技术比武为基础,行业技能大赛为主体,市级技能大赛为龙头,与省、国家和世界职业技能竞赛相衔接的选拔体系。按照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和要求,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提升竞赛技术标准,修订职业技能竞赛规程和工作规则。对我市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前2名的选手,经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破格认定为泉城首席技师;对我市获得省、国家和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优异成绩的选手按照相应奖励标准按1:1给予奖励。

(四)高技能人才创新联合体建设项目

依托我市首席技师工作站、职业院校、公共实训中心等机构,集聚拥有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带动转型升级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建立10个高技能人才创新团队,支持周期内团队成员创新成果不少于3项,支持周期为3年,每个团队每年给予20万元支持资金。按照优势互补、资源统筹、利益共享原则,突破职业(工种)局限,整合创新团队组建高技能人才创新联合体。

(五)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结合产业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及大型骨干企业培训中心,重点建设1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周期为3年,每个基地每年给予3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基地建设项目所需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课程和教材开发,教师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成本等。

(六)特色首席技师工作站建设项目

依托现有首席技师工作站,重点打造10所开展传技带徒、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成效显著,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用发挥明显的特色首席技师工作站,管理期为3年,对考核合格的特色首席技师工作站,每年给予2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技术研修、攻关、创新活动所需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开展传技带徒培训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人才办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资金管理。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各行业协会要认真履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桥梁纽带作用,企业要积极参与,为培养大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提供有利条件。

(二)加强经费支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性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加大投入,为计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加强技术支撑。加快培养一批既能传授专业理论,又能同时指导生产实习的“双师型”教师。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信息,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库、首席技师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推广经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性工作,建立科学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计划实施的监督、评估、考核机制,对各阶段实施、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重点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突出贡献、工匠情怀和我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政策举措。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系列活动,大力倡导新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提高学习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图、微平台有热议,努力营造的“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