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专栏】致即将毕业的你!三方协议≠劳动合同,这些合同要慎签!
浏览次数:0 日期:2017-08-07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与保护。
劳动合同应包含: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试用期你要知道的事
试用期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于双方约定的变更,应该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规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
劳动合同分为哪些?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2年、3年等。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特殊原因,劳动合同如何解除或终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能拿补偿金吗?
可以。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总的来说,经济补偿金=基数x年限
基数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基数可剔除加班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不高于三倍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为:试用期内,单位因下列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但试用期内,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失行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些合同要慎签!
没有签署书面合同文件的口头合同;
要求缴纳证件或财物的抵押合同;
条文没有细节约束的简单合同;
一份合法“假”合同、一份不合法“真”合同的双面合同;
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等字眼的生死合同;
不向求职者讲明合同内容的“暗箱”合同;
要求几年内求职者不可跳槽至同行业公司工作的卖身合同;
合同只从单位角度出发、求职者处于被动地位的霸王合同。
签合同,多长个心眼!
检查薪资是否和录用函上的一致;
检查职位是否与录用函上约定的一致;
注意发工资的时间是否有约定,小心被拖欠工资;
注意合同前些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有签3年、2年、1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