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浏览次数:0 日期:2019-11-04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委托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劳务派遣等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用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人在邮政业申诉中心从事申诉处理工作,主要负责受理、处理、调查、调解邮政业服务质量申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承担对各市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的指导、业务考核及通报等工作;3人根据工作需要在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从事行政管理辅助岗工作。具体招用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共性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备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精神,且符合邮政管理局岗位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调查的;
(三) 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四)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11月11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jinanbangde.com/)“在线求职”栏目中登记报名,无此流程视为无效报名(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务必填写清楚“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例:“应聘单位”处应填写“山东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聘职位”处填写“劳务派遣岗”)。报名成功后,在“招聘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1日下午17时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学历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身份证扫描件、无违法犯罪证明一份、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如有)、同意报考证明(如有)等证明要件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bangdezhaopin2008@163.com,文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形式,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与所提供资料必须一致,仅网上报名而未提供电子材料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报考人数达不到招用计划数的,根据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用劳务派遣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简章要求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招用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面试低于75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在济南市区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布。考察人员由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复检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用劳务派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如本人不能按时报到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被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与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签订合同的体检费用由省邮政管理局报销。
工资具体标准是: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25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实行转正期工资待遇,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公积金。
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未尽事宜,由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报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翟老师,0531-87081655。
附件1:2019年山东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招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2019年10月30日